一、根据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,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制病历资料,可以收取工本费,收费标准应当公开。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第十六条网址:
https://www.gov.cn/zhengce/content/2018-08/31/content_5318057.htm
二、院外会诊切片收费标准,依据《广西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(307项)》序号211,项目编号:270800009,项目名称:院外会诊用切片复制,三级甲等医院收费为15元/张。《广西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(307项)》详见: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文件/桂医保发〔2024〕20号。
广西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(307项)
序号 |
广西项目编码 |
项目名称 |
项目内涵 |
除外内容 |
计价单位 |
价格(元) |
说明 |
一级及以下 |
二级 |
三级 |
211 |
270800009 |
院外会诊用切片复制 |
从原石蜡块制作供院外会诊的普通染色(苏木素-伊红(HE)染色), 不染色的切片,涂胶切片或组织膜片(不超 过50微米厚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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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 |
12.00 |
13.50 |
15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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